实用的房协协议书模板锦集六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协协议书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协协议书 篇1
承租方(乙方)证件类型:
证件代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日订立本租房协议,并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用途及入住人数
甲方同意将甲方管理下的 租给乙方。
乙方租用上述房屋做短期客房居住用途。
房屋入住1人。
第二条:提供设施
基本家具,包括:床,梳妆台,衣橱,写字台,风扇,洗衣机
厨房设施及用具,但不提供油烟等调味品。
日用品,乙方自备。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 年 月 号起至20 年 月 号止共 周 天; 入住当日提供钥匙。定金500澳币,定金在乙方入住开始为抵押金。入住期满时退押金。
第四条:租金
每周200澳币,包互联网,水,电及煤气费。 合同期内,共1800澳币。
第五条:支付方法
第六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的过失行为而对房屋内设施有损坏时,乙方照价赔偿。
第七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中置式,乙方把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的所有物品,全部撤出,是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代理人鲍盈菲检查后收回。如有损坏,依照第六条赔偿。
第八条:补充条款
保密约定: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合同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尤其是双方身份信息,联系信息及其它涉及的私人信息。
本合同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协协议书 篇2
为加强馨园物业公司出租房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胜中社区管理中心出租房(场地)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出租单位职责:出租的为遵章建筑,符合安全规定的毛坯房或初装房。
承租人责任:
1、对外经营的,必须自行办理《消防安全营业许可证》,自备符合安全标准、完好有效的灭火器、水龙带等消防器材,自行安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
2、承租人及所雇员工均会操作、使用消防器材,并应掌握火灾、火险时的紧急疏散知识。房屋在使用期间,应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承租人不准在室内乱拉乱设电线、电源,要按照规范要求使用电器设备。承租人不得私自更改配电系统,不得私自增加电器设备,更改线路标号,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4、承租人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及负荷开关,对于老化的电路、不符合规定的开关、用电器,要按规定及时更换。
5、承租人所使用房屋的用电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供电,做到无人时断电。
6、承租人使用燃气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用气管理规定,不许私拉乱接燃气管线,要严格遵守“三前三后八不准”的用气要求,杜绝违章用气。
7、承租人使用燃气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改变用途、扩大用气范围以及增装、改装、拆除、迁移固定燃气设施等违章用气行为。
8、未按上述要求,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一方承担。本协议一式两份。
出租单位:(签字)
承租人:(签字)
出租单位:(盖章)
承租人:(盖章)
房协协议书 篇3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胜北社区各单位出租房(场地)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场地)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租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经济发展和稳定,分清事故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的房屋质量和环境,自愿承租本房屋。
第二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事项。因乙方不慎发生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出租房内不准使用天然气。
第四条:如乙方擅自乱接、改动水电气暖设施,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如乙方私自乱拉乱接水电气暖设施,发生的事故,给国家财产、出租房财产造成损失,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场地)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水电气供应部门,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告知或不维修,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出租房内,严禁存放液化气罐、烟花爆竹、汽油等危险化学品,
对于发生事故的.,所产生(包括甲方)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需按照地方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自觉接受消防部门、出租方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整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房协协议书 篇4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_栋楼____号_____买给乙方,面积20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将房款付给甲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20___年___月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
第四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房协协议书 篇5
甲方:晋城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就晋城市城区城镇工业联合社办公楼拆迁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西省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晋城市城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办公楼拆迁工程。
二、拆迁范围:拆迁工程按约定分阶段进行。
1、办公楼为地上两层,每层面积为453平米,两层面积共计906平米。
2、第一阶段拆除西墙至东会议室所有二楼部分,拆至地平线为止。
3、第二阶段拆除东面资料室,拆至地平线为止。
三、拆迁工期:工期十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工程款项:
乙方负责甲方的房屋按本协议拆迁,所拆的建筑材料及楼内所有东西归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元。
五、工程保证金:
在开工之日前,乙方交付甲方 元作为工程保证金。此款在拆迁工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部退还给乙方。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进驻工地前负责协调好周边邻居关系并断水断电,具备拆迁条件;
2、施工前,乙方必须办理有关拆迁、环保等审批手续,保证拆迁工程的正常开展,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拆除的建筑材料及其垃圾应及时清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施工程序,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合理调控工作时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到保安全,不扰民,讲卫生。
七、施工安全:
乙方应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保险,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严格规范操作流程,遵守安全施工各项规定,并根据现场建筑物及周邻建筑物的特性,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工伤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在规定工期内,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拆除任务的,按每逾期一天支付1000元违约金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由甲方在工程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如因下雨停工,工期顺延。
九、其它约定:
十、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当地仲裁机关解决。
十一、协议文本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备案留存,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委托法人): 法人代表(委托法人):
二O一一年 月 日
房协协议书 篇6
甲方:蔡认刚,男,1968年3月8日出生,现住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
乙方:李莉,女,1971年11月7日出生,现住雷山县羊常坝。
丙方:蔡智宇,男,1996年2月5日出生,现住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系甲、乙双方的儿子)。
一、财产
1、甲乙双方原系夫妻关系,于20xx年2月4日离异,婚前双方有房屋一幢,坐落于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建设面积为640平方(四楼半)。
2、甲乙双方现有房屋一套,坐落于凯里市鑫鼎小区12幢11楼,建设面积为84平方。
3、甲乙双方有雷山县丹江镇杨排村、排交山茶园100亩,现租给雷山县黄里杨德使用,租金每年5000元。
二、欠款
1、甲乙双方离异前在雷山县农业银行贷款壹拾万元用于装修,现欠贷款陆万肆仟元整,每月从蔡认刚工资扣还(贷款以蔡认刚名字贷款)。
2、甲乙双方离异前在雷山县农业银行贷款 万元用于购买凯里鑫鼎花园套房,现扣李莉工资还款(贷款以李莉名
字贷款)。
三、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蔡认刚使用坐落于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房3号门面及二楼以上房屋(包括现在营业的宾馆全部财产)之前双方在雷山县农业银行的欠款陆万肆仟元由甲方蔡认刚偿还。
2、乙方李莉使用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楼房的一、二号门面及内的,现正在营业的服装及凯里鑫鼎花园的套房,双方在雷山县农业银行的欠款由李莉工资扣还。
3、双方的房屋禁止转让、转卖,双方如有一方百年归天(死亡后),财产无条件由儿子蔡智宇继承,儿子蔡智宇今后的学费及婚事由双方共同平等承担。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