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4-02-18 20:13:23
装修安全协议书汇总八篇

装修安全协议书汇总八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安全协议书8篇,欢迎大家分享。

装修安全协议书 篇1

物业管理处(简称甲方)与公司/用户指定聘用的装修承造商(简称乙方),对其租售的栋单元就装修改建问题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一、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甲方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备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施工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货运电梯进出,工业滤布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其它楼层乱走。

二、乙方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三、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及临时排风设施,外墙玻璃窗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开启,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施工场所严禁吸烟。

四、乙方在施工中如需要使用明火(如电焊、滤布气割等)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经双方签证,落实监护人及施工措施后方可施工。

五、新设大型设备须进行结构负荷计算,并需提交于甲方审核同意,认为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六、乙方在电气施工中必须由合格的电工安装,施工必须符合甲方以下规定,所有电器线路必须穿金属管保护,穿管应到位,接地、接零要分开,线路绝缘必须大于1000Ω,电线必须使用消防认可的合格电线,线径不小于2.5mm2,地面安装的电器应使用有防水插座。

七、从施工现场运出大厦的工具和其它物品应由乙方开具出门证明。到管理处安全管理部开具放行条方可出门。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日期:

日期:

装修安全协议书 篇2

物业管理处(简称甲方)与 公司/用户指定聘用的装修承造商 (简称乙方),对其租售的 栋 单元就装修改建问题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一、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甲方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备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施工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货运电梯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其它楼层乱走。

二、乙方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三、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及临时排风设施,外墙玻璃窗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开启,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施工场所严禁吸烟。

四、乙方在施工中如需要使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经双方签证,落实监护人及施工措施后方可施工。

五、新设大型设备须进行结构负荷计算,并需提交于甲方审核同意,认为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六、乙方在电气施工中必须由合格的电工安装,施工必须符合甲方以下规定,所有电器线路必须穿金属管保护,穿管应到位,接地、接零要分开,线路绝缘必须大于1000Ω,电线必须使用消防认可的合格电线,线径不小于2.5mm2,地面安装的电器应使用有防水插座。

七、从施工现场运出大厦的工具和其它物品应由乙方开具出门证明。到管理处安全管理部开具放行条方可出门。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日 期: 日 期:

装修安全协议书 篇3

为确保xx商厦有限公司(业主/租户)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本商厦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现xx商厦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处(甲方),与______(业主/租户)及其委托的装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并为乙方),订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甲方:

1、 依据消防局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 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 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商厦设施和有关管理规定。

4、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 管理处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管理处有权停供水、电及要求乙方立即离场。

乙方:

1、 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商厦内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

2、 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到甲方备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电梯及路线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3、 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有关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4、 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5、 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5.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管理处则有偿提供配电箱给该业主/租户。由供电至配电箱范围之保养则由管理处负责而从配电箱之后至该单位范围则由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5.2所有的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须涂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门及玻璃隔墙,应选用安全玻璃。

5.3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

5.4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安排,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5.5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5.6一切超重负荷之设备必须提交管理处审批之后方可装置。

6、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7、 一切易燃物品必须呈报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带入,并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易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8、 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9、 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m2。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单位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11.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2.乙方应严格按照消防局审定的实际方案,设计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才可施工。

13 ……此处隐藏2750个字……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二、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三、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四、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五、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十六、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九、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一、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十二、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四、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七、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房间号:

  年月日

装修安全协议书 篇8

甲方:上海瑞金商务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本大楼进行二次装修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1、装修请与工程部门联系,在装修工程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并改动大楼原消防设施的租赁方应先将装修方案平面图及时送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由消防等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装修单位在装修前向工程部门送交装修报告、装修计划及有关资料,经工程部门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2、装修前必须将电工操作证、装修负责人安全管理证复印件送交物业管理部审核,经物业部和安监局确认后方可施工。

3、乙方在装修前交付施工押金及人民币10元/平方米。未造成甲方损失的,装修完毕后按规定退还乙方。

4、乙方同意交纳本装修项目的管理费计10元/天(在押金中扣除),在此基础上,水、电费在施工完毕后按计量表结算水、电费用。

5、装修施工不得破坏大楼原有的结构,在保证建筑物安全的情况下,可对其内部结构作局部调整。对拆下的原建筑材料和部分照明设备(包括分隔板、木料、轻钢龙骨、窗帘、门、吊灯开关、卫生洁具等)应完好的交工程部门。施工期间,楼板开槽、外立面打洞等请先与工程部门联系,经认可后方可施工。

6、所有装饰材料须是阻燃型的,符合防火要求,并提供有关的产品说明书交给工程部门,竣工后消防验收均由乙方负责。

7、在现场施工中需要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须向物业管理部办理书面申请手续,经双方签证、落实监护施工措施后方能动火。动火完毕必须检查遗留火种,每隔20分钟检查一次。经过3次检查,确实可靠安全,监护人才能撤离动火作业区。特别危险区域严禁动火。

8、在施工现场乙方必须配足够数量的灭火机,施工人员吸烟必须在指定地点,并实施安全措施。

9、附设的原有消防设备及消防报警系统在装修过程中需要更改的,乙方应先将改动方案平面图及时送交区消防局审批。消防安全通道不的封闭,装修后必须符合消防规范。

10、电气方面:乙方须提供完整的电气施工图纸。安装必须在满足用户使用的同时,要符合用电规定:一个回路容量不超过计划10A,电线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兆欧,插座安装牢固,接地接零不得混淆,电气容量要均衡分配。如有电线必须穿管,管子必须安装到位,强电和弱电必须分开。

11、空调方面:房间内的分隔必须符合空调设计要求,具体细节应听从甲方专业人员意见。

12、为客户装修工程提供方便,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本大楼的有关制度,服从有关部门的规定,共同合作使装修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13、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安保部门备案,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与装修部位无关的其他楼层,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大楼内住宿。

14、装修材料托运数量大的,须提前一天向物业部办理货运电梯使用手续(不得使用客运电梯)。

15、如乙方因装修工程时间紧张、需延长施工时间的,必须经物业部同意。施工期间开槽、敲打等工作应安排在下午18:00后施工。

16、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本大楼配电室,不得任意从配电间内拖接任何线路。

17、现场建筑垃圾应装袋,由乙方按市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临时垃圾存放时间不准超过24小时。做到临时堆放,即时清运。如违反规定,罚款100元/天(罚款从押金中扣除)。

18、甲方有权对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违反核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有权停止其施工。工程竣工后由区质监站及甲方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施工期间如损坏其它设备及建筑结构,应由乙方赔偿损失。

19、从甲方交房起,该房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施工期间乙方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定现场施工安全员,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有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而引起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对造成甲方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20、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本大楼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并提供新增设备的样本及有关说明书,以便今后维修保养。

21、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上海瑞金商务中心有限公司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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